芦溪:用好“四种形态”提升信访实效
发布时间:2017-07-03
        今年以来,芦溪县纪委适应新形势,明确职能定位,准确把握“四种形态”开展信访举报工作,着力提升了信访举报在抓早抓小、治病救人、强化监督等方面的效果。
        拓宽拓广信访举报渠道。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,在巩固传统举报方式基础上,完善了清正芦溪网、廉洁芦溪微信微博等新举报途径和方式,同时加大了对各类网站、论坛、贴吧信息的关注和筛选,拓宽案源渠道,努力收集社会关注度高,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,实现了从“盯违法”向“盯违纪”、从“抓住极少数”向“管住大多数”的转变。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6件(次),其中网络举报17件,占整个信访量的22%。
       做细做实问题线索处置。建立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制度,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线索,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,特殊情况下随时排查,有效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,防止问题线索失管、失控和案源流失。对每个问题线索统一编号、建立台账,逐一录入案件管理系统,逐个分析研判,严格按照处置标准,确定处置方式,明确承办单位分流对口转办,严防问题线索泄密。今年已开展集中排查2次,收到问题线索84件,已处置办结问题线索25件。
       抓早抓小强化信访监督。不断完善谈话提醒、书面函询等制度,认真梳理信访举报、巡察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,对群众匿名反映党员干部道德诚信、生活作风等一般问题,开展信访函询,把反映的问题告诫本人,并要求本人如实作出说明,给党员干部一次实事求是的向组织做出解释和说明的机会,让红脸、出汗、扯袖子、咬耳朵成为常态。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通过提醒谈话、诫勉谈话予以警示,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止于萌芽。今年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62条,给予提醒谈话27人、诫勉谈话12人、通报批评11人。
供稿:芦溪县纪委 作者:王丽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