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东: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及对策研究
发布时间:2018-01-09
  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,正风肃纪、反腐倡廉、从严治吏,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,党内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好转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。但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特点不断出现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。本文结合湘东实践,深入研究分析变化趋势,并提出对策措施。
  一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
  (一)信访反映数量小幅上升,重复访下降明显,涉及民生领域和村两委干部的举报增幅较大
  今年1-12月,湘东区纪委共受理138件信访举报件,同比去年128件,增长7.8%。其中,收到重复举报信件14件,同比去年50件,下降72%;涉及民生领域27件,同比上升22.73%。从被反映人职级来看,涉及科级干部或科级单位31件,同比去年60件,下降48%;涉及村级组织或村干部67件,同比去年31件,上升116%。
  信访反映增加主要原因是,区纪委逐家逐户张贴便民联系卡,公开区乡纪委书记手机号码,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。重复访下降主要得益于实行了问题线索“大起底、大排查”以及重要信访件领导包案制度。民生领域和涉及村干部的信访问题增多,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家对民生领域投入加大,但基层村务不透明、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较为突出。
  (二)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量上升,违纪人员职级层次呈现“下沉”趋势,“四风”问题呈现隐形变异特点
  湘东区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38人,查处问题数和人数同比分别增长68%、73%。其中,查处科级干部6人,同比下降40%;科以下干部32人,同比增长255%。从数据看,群众看得见、易于监督、显性的“四风”问题正在减少,但五类隐形“四风”问题依然突出。一是公款吃喝“潜入地下”,如在内部食堂、下属单位、农家乐甚至个人家中公款吃喝、超标准接待。二是公车私用变“私车公养”,如一些干部以使用私车办公事为由,“开私家车、烧公家油”。三是“巧立名目”发放奖金福利,如有的借招商引资、征地拆迁、考核评比之名,违规发放奖金;有的以加班补助的方式,普发节假日补贴,甚至以日工资3倍标准发放;有的以集资付利息为名,为单位干职工谋福利。四是大操大办化整为零,如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,或只收礼金,不摆宴席等。五是奢靡享乐“域内”转“域外”,逃避监督,不容忽视。
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量上升,违纪人员职级层次呈现“下沉”趋势,这是持续强化正风肃纪,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结果。总的来讲,面上“四风”基本刹住,但高压之下存在改头换面、花样翻新、隐形变异等问题,主要原因是“四风”惯性还在,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尚未普遍形成。
  (三)追责问责力度逐步加大,问责范围不断延伸,但基层“为官不为”“痕迹主义”问题仍较为突出
  今年,湘东区党内问责共33起,同比增长312.5%。从问责对象职级来看,科级干部或党组织占21.2%,一般干部占21.2%,村干部或村级党组织占57.6%。从问责内容来看,维护纪律不力问题5起,扶贫工作不严不实13起,履行主体责任不力4起,贯彻落实不力11起。从现实情况来看,“为官不为”“痕迹主义”在基层存在一定程度蔓延,如:有的在贯彻落实方面,虚多实少,专注留痕;有的在服务群众方面,“门好进、脸好看”,就是“事难办”;有的在责任担当方面,上推下卸,拖沓敷衍;有的在对待问题方面,态度漠然,放任不管。
  党内问责案件数量同比增幅明显,问责范围涉及多个方面和领域,问责对象涉及区、乡、村三级,这表明各级党组织越来越重视运用问责制度利器督促工作落实。基层“为官不为”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:一是一些干部能力不足不会为;二是一些干部认为待遇不高不想为;三是一些干部担当不足不敢为。基层痕迹主义主要原因是:上级检查、考评力度不断加大,且注重以文字记录、照片视频为依据,导致将工作重心放在保留或制造痕迹上。
  (四)处置问题线索数量大幅提升,第一种形态占绝大多数,案件发生主要集中在扶贫领域
  全年初核问题线索401件次,同比上升243%,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360人次,占比81%;第二、三、四种形态处置83人次,占比18%。其中,扶贫领域案件36件,占比48%。扶贫领域案件主要特点是发生地域广,重点扶贫乡、村更为易发多发;发生领域多,在危房改造、低保等领域更为集中;涉事人员职级低,村干部是主要群体;单起涉事金额大多不高,但都是贫困群众的“救命钱”。
  第一种形态占绝大多数,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注重抓早抓少,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结果。扶贫领域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,一是近年来加强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,二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,动扶贫奶酪、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易发多发。
  二、对策措施
  针对以上新情况、新问题,必须把握趋势和规律,强化工作落实和改革创新,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。
  (一)畅通监督渠道,提高隐性“四风”的发现能力
  一是采取多方式、多渠道向社会公开作风纪律条文和监督举报方式,引导和方便群众参与监督。二是建立举报有功奖励制度,完善举报保护机制,对实名举报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和回复,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。三是发挥“两代表一委员”、党风政风社会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,延伸监督触角。四是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,采取“点穴式”“巡查式”“回访式”等方式,精准发现线索。
  (二)用好“四种形态”,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
  一是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,实现“零积压”“不拖延”。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,即收即办、当日呈批,即时分流;对实名举报件,调查完成后十五天内反馈到位。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限时办理,转办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初核,交办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初核。二是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,以达到“治病救人”的目的。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的一般性问题,采取谈话或函询方式,给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说明情况的机会。三是注重执纪审查的协调性,提升综合效果。除对问题较严重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,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、诫勉谈话、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。
  (三)建立联动机制,强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
  一是建立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,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”的工作机制,加强上下联动、左右协调、整体推进,将专项治理责任压紧压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、每一位工作人员。二是构建党风廉政建设“大宣教”格局,借助多方力量,协调多部门配合,采取立体化、多角度、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手段,营造浓厚氛围。三是强化“一案双查”,对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不力,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的,既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人员问题,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管理不严、监督不力的责任,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。
  (四)强化监督制约,把“小微权力”关进制度笼子
  一是建立村级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制度,对村级“三资”管理、涉农资金使用、救灾救助申请等权力事项绘制流程图,简化办事程序,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。同时,通过印制宣传读本、“互联网+”等方式,将“小微权力”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、运行流程、实施过程及结果,实行“线上线下”同步公开。二是实行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规范运行情况考核评价,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各村、社区及“两委”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,赋予知情权、质询权、审核权、建议权、主持民主评议权等权力,重点对村务、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,受理和收集村民意见建议。
供稿: 作者:湘东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黄云章